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强化智慧监管
修订草案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同时,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
压实主体责任
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并设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同时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修订草案,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快修改出台。